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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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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安的民哪,应当歌唱。以色列阿,应当欢呼。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满心欢喜快乐。耶和华已经除去你的刑罚,赶出你的仇敌。以色列的王耶和华在你中间,你必不再惧怕灾祸。”

——《圣经:西番雅书》

十五个人的尸体在村口的三条大木柱中间拉起的绳索上悬吊着,晚夏时节,尸体散发出难闻的腐败气息,但阿尔格隆村的村民并没有表现出厌恶的心绪,而是一同拍手称快。这十五具尸体吊在这里就像一个无言的门神,至少能庇佑阿尔格隆从今往后好几年不再遭受任何程度的盗匪侵袭。

彭易之遥望着戴维斯和他的人马鱼贯进入村中心的小圣堂,而维桑的战士们则在每一户村民中找到了自己的帮手:村民们乐于分享自己的多余床榻给这些庇佑自己一方平安的守护神们。戴维斯的东奥弥尔士兵们几乎要高兴坏了,刘峻辰为了他们的到来特意在小圣堂举行了一场小型宴会,由乔伊斯来为他们祝酒。烧烤乳猪,烤羊肋排,还有大块的白面包,那都是无论这些东奥弥尔人还是平民或是之后成为匪徒都不曾享受过的好东西,但真正将他们的情绪点燃的是他们亲眼看见了刘峻辰指挥人手运送了五车粮食到他们的家乡。

“阿格尼万岁!刘峻辰副官万岁!”一名醉醺醺的东奥弥尔壮汉站了起来,拿着酒杯大声宣布。

“万岁!万岁!”东奥弥尔人们附和道。

彭易之微笑着看着这一切,这一回他没有对刘峻辰挥霍金钱感到痛惜,因为这些钱确实是用在了需要的地方:他们现在约莫有两百二十名战士和一百匹马,不管是盔甲还是刀剑都储备充分,是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了,甚至比柯蒂斯堡伯爵的常备军都更加强大,而说到柯蒂斯堡伯爵,昨天晚上阿格尼就和格里芬一起去往了柯蒂斯堡,向伯爵禀告匪患已解决的好消息,说不好还能被封个爵位;封爵就说明有了自己的封地,这些异邦的冒险者们也就有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落脚点,就算是在这片未知的大陆上站稳了脚跟。

彭易之在阿尔格隆的村道上走着,见到的每个村民都恭敬地向阿格尼爵士大人的侍从致敬,这让彭易之产生了一种当时在威远城大街上行走前往圆形剧场参加庆功宴会时的错觉,这种错觉让他有些飘飘然。一路上他见到了许多这几天暂住在阿尔格隆的洛溪团老兵和少年兵们,被分散在每个村民家中的维桑士兵不仅全额支付他们食宿产生的费用(当然是由刘峻辰出钱),还会在训练之余替农户们分担农活,这让这些农民很高兴,因为他们自打生下来就没有见过会帮他们干农活的士兵,士兵每次来的时候都只会带走一大堆粮食和贡税,或许还拉走一队壮丁,只会给他们增添烦恼。而这些来自于维桑的士兵完全颠覆了他们对于“士兵”这一概念的认知,他们感到幸运。

他们算是真正站住脚了吗?彭易之困惑着,但他想自己没有选择,只能选择相信阿格尼,而阿格尼总是将他们引领向胜利的一方。他开始理解那些洛溪团的老兵们为什么像邪教崇拜一样追随着阿格尼这个人了,是的,他年轻,甚至有些老兵的岁数比他大一轮。但他确实有着这样的能力洞察世间之事,好像一盏指路的明灯一样,而在这盏明灯下,他们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依照阿格尼的命令去战斗。彭易之知道不应该这样相信自己的领袖,即使是阿格尼也有自己的性格缺陷,也会有做错决断的时候,而身为领袖的他即使做出任何一个错误的决定都可能导致好些人丧命,但他还是无法控制的想要去追随阿格尼,去追随陈生,那个在漆吴山的山顶上挥舞着赤羽白鹰旗的洛溪团团长。

还能要求些什么呢?他有着和自己一样的目的,这就足够了。

彭易之这么想着,在村道上行走,点起了一根烟,静静等待着阿格尼和格里芬回来,给他们带来些好消息。作为阿格尼的侍从,他本有资格加入小圣堂的宴会,和那些东奥弥尔的战士一起吃点好东西——深入接触之后,他也能感觉到这些东奥弥尔人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坏,他们也只是为了谋生路和一口热饭的可怜人。但他并不沉溺于口腹之欲,嘈杂的宴会也让他头晕脑胀,他便像当初逃离威远城的圆形剧场一样逃离了宴会现场,想一个人到处走走。

说来也奇怪,彭易之能感觉到自己的性格在来到希罗的这一个多月时间里逐渐被改变。他本是桀骜不驯的顽固派,性格孤僻乖戾,时常与人动怒,但阿尔格隆的村民总是对他笑脸相向;村口的酒馆老板总是在他喝酒的时候免费为他附送额外的下酒小菜,染坊主人的女儿时常拿他开没有恶意的玩笑,让他不要那么严肃。管理蜂箱的大叔总是在他路过的时候热情的招呼他来尝一尝刚刚从蜂巢里掏出来的蜂蜜,就连村庄的守夜人也会和他一起打桥牌,有时候还赌几个铜板。他们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彭易之这么想着...和望江堡的邻居们有些相像,他们真的都是很好很好的人。

每当想到这里,彭易之都会忍不住落泪,只不过落泪的时候他会特意藏起来不让别人看见。

走到村口的时候,远远望向通往阿尔格隆的大道,彭易之看到了自己熟悉的身影:那是两名穿着板甲的骑士,毫无疑问,那是他所熟悉的阿格尼和格里芬。与离开的时候不同的是,阿格尼的战马披上了白色的罩袍,那是在拉札德尼亚只有贵族才被允许使用的马匹装饰,骑着白罩袍战马的阿格尼显得威风凛凛。

“战神阿瑞斯,骑在白色的驯鹿上。”阿格尼·柯蒂斯笑了一下,念了一句见回组军歌的歌词。

“您回来了,阿格尼爵士?”彭易之恭敬地向二人行礼。

“不再是‘爵士’了,侍从。”格里芬庄严的宣布,“现在他是雷诺茨的男爵,阿格尼·柯蒂斯。”

飨宴持续了一天一夜,士兵们整晚都在开怀畅饮,每个人都喝得满脸通红。他们不断的举杯敬酒,互相吹嘘自己过往的经历,互相说笑话然后一起笑的前仰后合,每一道菜他们都像饿鬼一般吃个不休。昨日还在刀兵相见的年轻人,今天上了酒桌就成了好兄弟。阿格尼不胜酒力,午夜刚过的时分就先行前往乔伊斯家休憩,剩余的士兵们围着篝火,和阿尔格隆的村民们一起又唱又跳,直到天亮。

格里芬在清晨走进了阿格尼·柯蒂斯的房间,穿着他那雕刻着他家族盾徽的胸甲。格里芬·达勒的家族盾徽是黑底狼獾——那本不是经常在卡尔加里出现的动物,但因为达勒家族的先祖因为在卡尔加里王国的御林中为保护国王而猎杀了一只狼獾而被破格提拔为了贵族,狼獾这种动物就默默地在达勒家族的盾徽上呆了一百多年。而现在,他传到了格里芬的手上。

“我有件事情要告诉你,阿格尼男爵。”

“怎么了?爵士?”阿格尼打着哈欠从床上爬了起来,“我正结束完东奥弥尔人的应酬,累得不行呢。”

“我有一件事情没有和你说。”格里芬给自己找了一个座位,并倒上一杯麦酒。“我并不是没有封地的誓言骑士。”

“这有什么?”阿格尼不解的问。

“你是知道的,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也没有那么相信你...莫里斯男爵告诉我,你要来到雷诺茨山堡,今后还可能成为阿尔格隆的男爵。但我不知道我的封君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所以趁着你还和我一样地位的时候,我在您身上做了一个实验。”格里芬嗫嚅着小声说。

阿格尼坐了起来,尖锐的盯着格里芬的眼睛:“所以,你的封地在阿尔格隆附近,或许是哪一处的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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